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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佳苏实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时间:2022/8/22  
   本次调查地块为苏州佳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苏”)厂区,厂址位于苏州高新区滨河路813号,该厂区占地面积约10638.84m2。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6]169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及《苏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府〔2017〕10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了解苏州佳苏实业有限公司退出工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苏州佳苏实业有限公司委托苏州中泓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苏州佳苏实业有限公司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为苏州佳苏实业有限公司的拆迁退地提供土壤调查报告。
   1、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及分析结果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813号,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0°33′52.93″,北纬31°17′24.83″,占地面积为10638.84m2,所有权人为苏州佳苏实业有限公司,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以及历史影像等相关资料,结合地块内曾入驻企业的经营内容、周边企业的生产活动情况等信息,得出本地块主要关注污染为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甲基叔丁基醚、1,2-二溴乙烷、1,2-二氯乙烷及铅。因此,为进一步了解调查地块内土壤污染状况,本项目开展了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及分析结果
本次调查工作在地块内共布设9个土壤检测点位,其中3个同时作为地下水监测井,另外在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监测点,共送检34个土壤样品(含现场平行样4个),6个地下水样品(含现场平行样2个)。根据地块历史情况以及相关规范,土壤检测项目选取pH、石油烃(C10-C40)以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目,其中S1点位由于靠近地块东侧的加油站,另外加测甲基叔丁基醚、1,2-二溴乙烷、石油烃(C6-C9);地下水检测项目选取井坐标及水位标高、色、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石油烃(C10-C40)。其中D1点位由于靠近地块东侧的加油站,另外加测甲基叔丁基醚、1,2-二溴乙烷、石油烃(C6-C9)等因子。
   本次调查检测结果如下:
(1)土壤:6种重金属(砷、汞、镉、铜、镍、铅)在分析的土壤样品中被检出,其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石油烃(C10-C40)在分析的土壤样品中被检出,其检出浓度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石油烃(C6-C9)(S1点位)在分析的土壤样品中被检出,其检出值未超过《地块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 50/ T 723-2016)工业用地筛选值;其余重金属(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1,2-二溴乙烷(S1点位)、甲基叔丁基醚(S1点位)均未检出;
(2)地下水:pH、重金属(铅、砷、汞)、色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挥发酚、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以N计)、氟化物、碘化物、氯离子、钠、铁、锰、锌、铝、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在分析的地下水样品中被检出,其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在分析的地下水样品中被检出,其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参照的《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石油烃(C6-C9)(D1点位)在分析的地下水样品中被检出,其检出值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计算推导相应的筛选值;其余重金属(铜、镍、镉、六价铬)、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亚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硒、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在地块内所有分析的地下水样品中均未检出。
   3、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根据本调查地块的检测结果以及结论内容,可以说明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良好,满足建设用地中的第二类用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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